《中國青年報》(2014年10月14日03版)
  本報哈爾濱10月13日電(記者呂博雄)近日哈爾濱市政府法制辦擬定了《哈爾濱市學前教育條例(草案)》,征求意見稿中規定,學前教育機構提前教小學文化課最高可罰款1萬元,虐待侮辱幼兒的將追究刑事責任。
  征求意見稿規定,學前教育機構在招生中,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考試或者測查,不得提前教授小學階段的文化課內容。違反規定的,由區、縣(市)教育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;逾期不改正的,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;情節嚴重的,責令停止招生或者吊銷辦學許可證。同時堅持保育和教育並重,以游戲為基本形式,有目的、有計劃對幼兒進行健康、語言、社會、科學、藝術等方面的啟蒙教育,促使幼兒在情感、態度、能力、知識、技能等方面得到發展。
  征求意見稿還規定,嚴禁實施虐待、侮辱、歧視、恐嚇、體罰或者變相體罰等損害幼兒身心健康的行為。違反規定的,由所在學前教育機構或者區、縣(市)教育行政部門,給予處分或者解聘;情節嚴重,構成犯罪的,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。  (原標題:哈爾濱:幼兒園提前教小學課程將受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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